发布时间:2021-04-08 12:17
来源:义乌城投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义乌市北方联小学新建工程)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参照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全称):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义乌市北方联小学新建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义乌市北方联小学新建工程 。
2.工程地点:北邻稠州北路,东邻化工路,南邻江滨北路。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20183307828201017664000 。
4.资金来源:国资 。
5.工程内容:列入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含室外景观水)、电气(含室外路灯照明、泛光照明)、消防、暖通工程(通风、防排烟、空调系统)、弱电(预埋管、桥架)、抗震支架]、二次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等施工以及项目的总承包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以下部分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另行发包,但列入总包服务范围:不仅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1)建筑智能化工程(不包括预埋管、桥架);(2)游泳池加热、循环水系统;(3)电梯设备安装工程;(4)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以下部分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另行发包,不列入总包管理,但总包单位要配合预留水电管网接口:(1)室外电力(高压)、燃气等配套工程;(2)通信、网络运行商配套工程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以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 69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确保钱江杯。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壹亿柒仟柒佰捌拾柒万玖仟捌佰捌拾壹元 (¥177879881元);
其中:
(1) 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叁万零伍佰叁拾捌元 (¥ 4730538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4)民工工伤保险费: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玖仟柒佰柒拾玖元 (¥299779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何庆锋。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18 年 11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浙江义乌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承包人提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一十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六份,承包人执六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1
地 址: 地 址: 1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1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1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1
电话: 电话: 1
传真: 传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