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4 09:40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义环中心〔2018〕338号
关于商城大道(雪峰东路-浙医四院)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中电建路桥集团(义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商城大道(雪峰东路-浙医四院)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基本结论和建议,报告表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可行,可作为项目设计和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商城大道(雪峰东路-浙医四院)隧道工程按规划方案建设,商城大道(雪峰东路-浙医四院)隧道工程,西起雪峰东路,东至浙医四院,全长6.04km,其中北线城市隧道全长约5.78km,南线城市隧道全长约4.97km,商城大道隧道为一类城市交通隧道,双向6车道规模,设计速度60km/h;匝道设计速度为30km/h;地库联通道设计速度20km/h,城市隧道全线共布置10条进出口转换匝道,6条地库联络通道,本项目配套一个拌合站,预计拌合160万方混凝土,选址于阳光大道西侧、大通路北侧。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隧道工程、综合管廊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迁改、机电安装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安设施工程、路灯工程及市政管线工程等。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70178万元。
三、拟建项目须科学规划布局,与义乌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逐项落实好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实施施工期监督管理,做到文明、规范施工。
(1)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搅拌等过程的扬尘和废气污染,使用成品沥青混凝土,并合理选取沥青铺浇路面时间,尽量避免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时间段作业,水泥混凝土拌合站仅对本工程使用的水泥混凝土进行拌合,不得外售、对外加工,当项目完成建设后,拌合站停止使用并拆除,水泥混凝土拌合站采用全封闭式搅拌装置,砂、碎石等骨料存放料仓中,设置全封闭料仓及密封输送带;水泥、矿粉、粉煤灰等粉料筒库密封罐装,筒库呼吸孔安装布袋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骨料上料、落料过程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15m以上高空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特别排放限值。
(2)施工过程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挖掘生产废水、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清洗水须油水分离、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严禁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市政设施完善的民居解决。
(3)选用低噪声的工程机械和工艺,避免居民生活区周边设置施工场地,必要时采用临时隔声围护,原则上,夜间不得施工,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合理安排物料、弃土弃渣等运输时间,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4)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对取土坑进行复垦或整治后予以利用,防止水土流失。
2、因地制宜地选取合适树种进行绿化建设,以减轻交通噪声、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造良好的道路景观,建造绿色屏障,以净化空气、吸声降噪,隧道汽车尾气经风塔收集后高空排放,加强通风系统的维护与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加大环境管理力度。
3、严格按环评要求,加强道路日常维修保养;完善道路警示标志,设置禁鸣、限速、限重等标识;对道路两侧噪声敏感建筑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
4、科学合理布局道路雨、污管道等管线。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后三个月之内自行完成竣工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
以上意见望予高度重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
义乌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