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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江美丽城防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06-04 10:13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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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环中心〔2018250

 

关于义乌江美丽城防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义乌江美丽城防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报告表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结果可信,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可行,可作为项目设计和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项目按设计方案施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工程、绿道工程、绿化工程、水环境整治及水文化设施与公共设施工程。项目位于义乌江后义至金东区交界处,共涉及9段堤防,分别为:后义至阳光大桥左岸段,何宅大桥至东方红大桥右岸段、阳光大桥至下朱大桥左右岸段、南环路大桥至江南村左岸段、杨宅水轮泵站至伏虎大桥左岸段、杨宅水轮泵站至伏虎大桥右岸段、吴溪入江口至半月湾左岸段、半月湾至金东区交界左岸段、渡磬大桥至金东区交界处右岸。两岸堤线总长33059.57m。项目总投资7596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逐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河道清淤应选择枯水期,减少对水体的扰动。合理处置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超标排放。施工产生的冲洗废水、集泥池收集的废水经沉淀等处理后回用或用于绿化浇灌。

2、加强施工场地降尘工作,物料、弃土等粉状物质运输、堆存必须采用封闭和遮盖的方式。

3、施工产生的弃渣弃土按规定要求收集处置,清淤污泥干化后回用或用于景观改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

4、注重施工期间的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对施工噪声须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

四、落实营运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绿化废弃物等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用后三个月之内自行完成竣工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

以上意见望予高度重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

 

 

 

 

义乌市环境保护局

201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