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5 14:50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金环建义〔2022〕68号
关于义乌市江东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委托浙江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义乌市江东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基本结论和建议,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可作为工程设计和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义乌市江东污水厂三期扩建规模为12万吨/天。项目污水处理主体工艺为“AAO+磁混凝沉淀池+深床滤池+臭氧氧化+接触消毒工艺”,本项目不包含污水收集管网及远期规划的再生水厂的建设内容。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须逐一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和运行中须落实清洁生产原则和要求。合理布局,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落实节能减排措施,按规划要求开展尾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减少本项目尾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2、加强污水处理和尾水的排放管理。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进一步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及相关参数,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尾水排放化学需氧量(CODCr)、总氮和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2限值要求,氨氮执行1毫克/升的限值;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等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相应限值。本项目设置标准化污水排污口,安装酸碱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我局联网。
为确保义乌江水环境达标和应急管理,特殊时段污水厂排放尾水的化学需氧量(CODCr)控制限值执行20毫克/升、总磷(TP)执行0.2毫克/升。
3、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和排放管理。做好厂区内建筑物四周及道路两侧的环境绿化,各个构作物加盖臭气收集处理后通过 2根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臭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其中臭气浓度执行800(无量纲))。厂界臭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
4、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噪声防治和管理。科学设计、合理布局,有效防治,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其中东侧执行4类);建筑施工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5、加强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和处置利用管理。污泥暂存库建设、运输和处置须严格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等相关要求,做好污泥台账管理和转移联单制度的落实。污泥运输中须做好密闭、防滴漏、防遗撒等措施;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危废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计划申报与转移联单制度,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
6、加强并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环保日常管理,建立运行台账,强化各类设备检查和维护,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方案和应急工程措施,杜绝事故排放,确保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达标排放。
7、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做到规范、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噪声、扬尘、固废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场地恢复和绿化工作。
四、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CODCr)为1314吨/年,氨氮(NH3-N)为43.80吨/年。
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三个月内自行完成竣工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报备工作。
以上意见望予高度重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5日
抄送:义乌市发改局、住建局、江东街道办事处、福田街道办事处、廿三里街道办事处、浙江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局义乌分局各科室、各局长、总工、党组成员。
项目代码:2112-330782-04-01-66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