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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前街南延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7-26 09:44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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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环建义〔202049

 

关于县前街南延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浙江新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县前街南延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报告表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可行,可作为项目设计和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县前街南延段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位于义乌市老城区县前街及北侧城市绿化带,西起城中路(含过街),东至江滨路(含过街),道路全长约为783m。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  214600万元。主要内容包括地下空间、景观绿带和地面道路三个部分。项目总建筑面积49364.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3.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450.7平方米。

    三、拟建项目须科学规划布局,与义乌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逐项落实好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实施施工期监督管理,做到文明、规范施工。

   (1)严格控制施工期的扬尘和废气污染。使用成品沥青混凝土,并合理选取沥青铺浇路面时间和风向;对靠近居民点路段,施工过往车辆应限速,设置临时施工屏障进行隔离;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

   (2)加强施工过程的废水管理。清洗和挖掘产生废水须油水分离、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由临时设置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做好噪声污染的防控。选用低噪声的工程机械和工艺,避免居民生活区周边设置施工场地,必要时采用临时隔声围护;合理安排物料、弃土弃渣等运输时间,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施工各阶段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控制;项目敏感区域如需夜间连续施工,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

   (4)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对取土坑进行复垦或整治后予以利用,防止水土流失。

    2、因地制宜地选取合适树种进行绿化建设,以减轻交通噪声、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造良好的道路景观,建造绿色屏障,以净化空气、吸声降噪。

    3、严格按环评要求,加强道路日常维修保养;完善道路警示标志,设置禁鸣、限速、限重等标识;对道路两侧噪声敏感建筑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

    四、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行后三个月之内自行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报备工作。

    以上意见望予高度重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

 

金华市生态环境

202028

 

  


抄送:义乌市发改局、稠城街道办事处、浙江新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局义乌分局各科室、各局长、总工、党组成员。

                       项目代码:2019-330782-48-01-02390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