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7 14:56
来源: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临安至苍南公路佛堂互通至上佛路段工程用地的预审意见
义乌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审的临安至苍南公路佛堂互通至上佛路段工程用地预审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用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1.该项目的建设对于改善道路交通拥堵现状,缓解佛堂与主城区联系通道不足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国家有关供地政策和要求,拟以划拨方式供地。
2.项目拟用地42.8448公顷,其中农用地35.0054公顷(含7等耕地0.7074公顷、8等耕地27.0751公顷,其中水田7.8537公顷)。拟用地位于义乌市佛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其中允许建设区5.002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3.1565公顷、限制建设区34.203公顷、禁止建设区0.4827公顷。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条件。项目用地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应按规定上报审批。
3.项目应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量少占耕地,尤其是水田。
4.项目拟占用土地应依法对土地的原所有者和使用者进行补偿安置,征地补偿费应按义乌市公布的综合区片价标准缴纳,并列入工程项目总概算。按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5.该地块涉及的标准农田置换,须报经上级有关部门确认同意。该地块涉及占用的林地和水域,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占用相关手续。
6.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文件有效期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