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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预审

发布时间:2022-07-16 19:40

来源: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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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符合划拨供地政策。         

2.项目拟用地22.7265亩,其中农用地22.7265亩(含耕地18.651亩)。拟用地部分不符合义乌市佛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项目符合土地规划修改条件。项目用地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应按规定上报审批。

3.项目应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量少占耕地,尤其是水田。

4.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的耕地,应按“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充,补充的耕地必须做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占水田补水田”。拟安排耕地补充所需资金由用地单位负责落实,并列入建设项目总概算。

5.项目拟占用土地应依法对土地的原所有者和使用者进行补偿安置,征地补偿费应按义乌市公布的综合区片价标准缴纳,并列入工程项目总概算。按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6.该地块涉及的标准农田置换,须报上级有关部门确认同意。